免费注册·RSS源·手机版·广告服务·服务介绍·投稿中心·收藏本站·设为首页·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交易中心
  • 选肥中心
  • 供应信息
  • 求购信息
  • 招商信息
  • vip报价
  • vip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供应>正文

农贸市场湿垃圾处理设备工艺垃圾处理制肥机

供应
发布日期:2024-11-13
产品类别:化肥设备
信息编码:1730419214
大型有机垃圾处理设备价格,农贸市场湿垃圾处理设备工艺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走进餐厅以及各种大型美食广场成为人们追捧的一大热潮。但是随之而来也将产生大量餐饮垃圾,餐后的残羹剩饭、厨房的各种废弃的边角料也被一通收拾变成常见的生活垃圾。

餐厨垃圾具有**的危害和资源的二重性,其特点可归纳为:

⑴ 含水率高。

⑵ 盐分含量高。

⑶ 有机物含量高。

⑷ 富含各种微量元素。

⑸ 存在有病原菌、病原微生物。

⑹ 易腐烂、变质、发臭、滋生蚊虫。

餐厨垃圾餐厨垃圾是食物垃圾中*主要的一种,包括家庭、学校、食堂及餐饮行业等产生的食物加工下脚料(厨余)和食用残余(泔脚)。其成分复杂,主要是油、水、果皮、蔬菜、米面、鱼、肉、骨头以及废餐具、塑料、纸巾等多种物质的混合物。我国餐厨垃圾数量十分巨大,并呈快速上升趋势。根据来源不同,餐厨垃圾主要分为餐饮垃圾和厨余垃圾。前者产生自饭店、食堂等餐饮业的残羹剩饭,具有产生量大、来源多、分布广的特点,后者主要指居民日常烹调中废弃的下脚料,数量不及餐饮垃圾庞大。

餐厨垃圾具有*定的物理、化学及生物特性。餐厨垃圾具有较高的挥发性,化学元素组成中氮元素含量较高。
与其他垃圾相比,餐厨垃圾具有含水量、有机物含量、油脂含量及盐分含量高,营养元素丰富等特点,具有很大的利用价值。
秦皇岛易森所研发生产的餐厨垃圾处理设备通过垃圾分拣、破碎、挤压脱水、油水分离等一系列流程,对餐厨垃圾进行发酵处理,经过24小时的发酵、制肥。
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工艺流程:  
一、提升系统:具有瞬间接受桶装有机垃圾的能力,处理设备能力22000kg/d,能接受不小于120kg的桶装有机垃圾。   
二、粉碎系统:采用对辊式高速破碎,干湿物料经过提升机倾倒进物料仓,送到由转子、刀片构成的破碎室,物料在高速刀片横切、竖切作用下破碎的所需要的粒度。   
三、脱水系统:破碎后的物料经过螺旋均匀的输送到螺旋压分离机进料口,螺旋输送压榨脱水系统全部采用304不锈钢制成,连接破碎系统与发酵系统,具有固液分离功能。   


四、油水分离系统:油水分离系统采用304不锈钢制成,策略实现油、水、残渣分离,利用吸油专例技术将油脂吸走。系统内置水处理器,其内部添加生物菌剂对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采用180目过滤膜与微生物菌两级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后再用无机陶瓷膜技术过滤,实现废水的达标排放。   
五、自动干燥(发酵)系统:该功能是对固液分离后的物料进行生物降解和制肥。   
六、除臭系统:采用UV光分解+VOCs有机废气复合氧化技术的技术优势。

以上信息由  秦皇岛易森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发布,本网站仅提供存储空间

联系方式
王经理
15533530719
免责声明
  1.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肥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化肥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肥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 5,友情提醒:本信息可能存在投资风险,任何关于合作后的收益、回报内容均需谨慎对待,风险责任须自行承担。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6. 6,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7. 7,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451-88003358 电子信箱:info#fert.com(请把#换成@)
农技百科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21〕4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江苏省、福建省、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浙江省、广东省能源局:

节能监察是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保障能耗双控目标完成的重要抓手,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节能监察办法》施行以来,各地区在宣贯节能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节能监察、督促企业依法用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对节能监察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节能监察体系不健全、查处违法行为力度不强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建立常态化节能监察机制,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节能监察效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区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能监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加强与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商业、能源等行业部门和统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提升监察能力。各地区要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明确节能监察任务分工,加强对下级节能监察机构的业务指导,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节能监察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大资金支持保障力度。

(三)规范监察行为。各地区节能主管部门要按照《节能监察办法》和行政执法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节能监察,在同一年度内对监察对象的同一监察内容原则上不得重复监察,不得向监察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四)增强服务意识。节能监察机构要把指导服务与执法监察相结合,主动向监察对象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指导帮助监察对象挖掘节能潜力、科学合理使用能源。

(五)强化结果运用。各地区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向社会公开节能监察工作情况,依法公布违规企业名单,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阶梯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

二、明确重点监察内容

(一)“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

监察对象:近两年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的“两高”项目。

监察内容: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检查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

监察对象:钢铁、焦化、有色金属、火电、石化、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的重点企业。

监察内容:依据国家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检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三)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执行情况。

监察对象:工业企业、大型公建、商场超市、公共机构等用能单位。

监察内容:依据国家有关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淘汰目录和强制性能效标准,检查用能单位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

(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监察对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及地方节能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用能单位。

监察内容:依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检查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节能计划、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等情况,执行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等情况。

(五)节能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情况。

监察对象: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

监察内容:检查节能服务机构贯彻节能要求、提供信息真实性等情况。

三、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一)制定年度计划。各地区节能主管部门应根据节能监察重点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年度节能监察计划,于每年3月底前将节能监察计划报送我委(环资司),包括监察对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属行业、重点监察内容等信息。2021年节能监察计划于6月30日前报送。

(二)实施重点监控。各地区节能主管部门应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和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作为节能监察重点对象,与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耗在线监测、节能审查制度有机衔接,建立预警机制,实施动态监控。重点对象的监察结果及整改情况按月向我委(环资司)报告。

(三)报送工作总结。各地区节能主管部门应于每年年底前将当年节能监察工作总结报送我委(环资司),包括组织实施形式、监察对象信息、监察处理结果、整改落实情况等。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省级人民政府能耗双控考核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王  亮  李少华

电  话:010-68505680/5904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