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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森粪污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垃圾转化有机肥

供应
发布日期:2024-09-27
产品类别:化肥设备
信息编码:5806594240
5000头猪粪污废弃物资源化处理
综合解决方案
当前,**每年排放的有机固废物超过50亿吨,其中禽畜粪便超过38亿吨,城市污泥超过3500万吨,大部分没有得到**处理,或去向不明,这些有机固废物每年巨量排放,不断累积,严重危害了我们的生态环境。
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养猪等畜禽粪便养殖废弃物已成为困扰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重大瓶颈和影响农业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为切实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保障畜产品**供给、质量**和生态**,秦皇岛易森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带领他的团队在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方面,创新模式、开拓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新产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处理设备。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处理设备”?基于畜禽粪便等有机固废物**处理发展需要,把机械生产和电控自动化与生物技术相结融合,协同技术创新。
易森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处理设备特点:是把养猪场等养殖畜禽粪便废水废弃物一次性**处理完毕!该设备由畜禽粪便固体废弃物快速处理有机肥和液体废水快速处理液体有机肥或达标水排放技术集成于一体。
一、易森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处理设备畜禽粪便固体废弃物快速处理有机肥部分介绍:
㈠畜禽粪便固体废弃物快速处理有机肥设备特点。
1、用地省,可在养殖场内就地完成粪便的处理。立体空间多层技术工艺,较传统堆肥节约90%以上的处理用地,粪便在养殖场内就地制肥,地方**无需再另行规划和安排处理用地。
2、建设周期短,能快速产生**效应。从项目确定到能够正常生产出有机肥产品平均只要一个月,甚至是3~5天,较传统堆肥节省90%以上时间,能够快速产生**治理效益。
3、技术成熟可靠。该技术工艺已经在多个污泥和畜禽粪便处理项目中应用,其*效性、**性能已经得到验证和业界认可,设备的稳定运行有可靠保障。
4、粪便处理成本低。生产*效、环节少,加工成水分30%以下商品有机肥,每吨成本较传统堆肥降低50%以上,每吨有机肥可为养殖户带来200多元的**。
5、粪便处理*效、**、清洁、**。粪便排放与处理同步,无二次转运及堆放,无废水、无臭气、无苍蝇滋生等二次污染,经70℃以上高温好氧发酵,**杀灭寄生虫卵及病原微生物,充分降解**,生产过程清洁、**,产品**性高,没有氨氮和COD的排放。
6、肥料商品化程度高。高温好氧发酵,充分腐熟,无臭味,肥效好,商品化、标准化,具备市场流通和消费条件,消纳途径稳定、可持续。
7、有机肥产品销路有保障。采用“公司+养殖户+经济作物回收”模式,易森公司可与养殖户签订协议,保价回收产品,统一以“易森”品牌包装和销售,销路有保障,养殖户效益有保障、无风险。
以上技术可以畜禽粪便固体部分**处理有机肥,也可以把液体废水一起处理有机肥。但是把养猪废水也做固体有机肥需要添加大量农业废弃物,如秸秆、花生壳粉等,这个要看养猪场猪粪做有机肥的销路和养猪场占地面积和老板的精力而定。
㈢畜禽粪便固体废弃物快速处理有机肥设备技术参数。
1、设备型号:YSFBCL-5000型;
2、日处理能力:5000头猪存栏量;
二、易森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处理设备液体废水快速处理液体有机肥或达标水排放部分介绍:
养猪废水是全部做达标水排放或是全部做液体有机肥,或是二者兼顾,这个根据前期考察现场后双方根据实际**模式协商确定。以下是对养猪废水快速处理液体有机肥和养猪废水快速处理达标水排放做一介绍。
1、养猪废水快速处理液体有机肥,把养猪废水经过固液分类后的液体水经过易森**工艺加工成液体有机肥,做成易森土壤**剂套餐一部分。
2、养猪废水快速处理达标水排放,把养猪废水经过固液分类后的液体水经过易森**工艺处理达到**要求水直接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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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百科
关于印发《2022年四川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法院、检察院、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局、市场监管部门、供销合作社: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资打假视频会议精神和农质发〔2022〕2号文件要求,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合制订了《2022年四川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交流,强化农资供应保障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为农业生产和全年粮食丰收保驾护航。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各省级部门联系。
  农业农村厅联系人:骆磊,电话:028-85505855
  高级人民法院联系人:刘景,电话:028-87567434
  省人民检察院联系人:李洪梅,电话:028-86581981
  经济和信息化厅联系人:彭嘉川,电话:028-86264784
  公安厅联系人:吴?潘,电话:028-86302819
  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易锋,电话:028-83290542
  省供销社联系人:赵竹林,电话:028-86623358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7月29日
  2022年四川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为做好2022年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根据《2022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农质发〔2022〕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要点。
  一、抓好农资巡查检查
  以县为单位,聚焦春耕、三夏、秋冬种等关键时节,以省市县交界地区、农资经营集散地、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企业、农资经营门店、农资流动商贩、乡村集市,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生产经营资质是否具备、行为是否规范、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购销台账记录是否清晰、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真实。各地还要持续紧盯问题线索,不定期开展巡回检查,市县两级要加强飞行检查、暗查暗访。对问题较多的企业和产品,要加大检查频次,确保整改到位。(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抓好农资产品监督抽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采取例行抽查、专项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抽检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持续加大化肥、农用薄膜、农机等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将线上销售的农资产品列入监督抽查范围,将上一年抽检不合格和接到投诉举报的产品列入必检范围。提高抽检效率,做到“即抽即检”“即检即报”,及时公布抽检结果。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及时对新发布淘汰的高毒农药限期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抓好农资行业准入管理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审批标准,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为导向,持续优化完善审批制度,保障农资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对绿色高效的农资产品,依法加快登记审批进程;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技术落后、高风险的,依法不予行政许可和续展。(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抓好农资打假三大行动
  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种子法,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行为。强化省市县联动,压实属地责任,实施全程监管,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农业农村厅牵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参与)。联合开展农用薄膜监管执法行动,加强农用薄膜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宣传贯彻,开展农膜质量抽查,适时公布典型案例,严禁非标农膜上市下田,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农田“白色污染”治理(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联合开展农资打假“净网”行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组织电商平台和商户开展网络销售种子、农药、兽药等农资经营自查自纠(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四川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加强农药兽药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督,结合“净网”行动要求,完善线上销售农资管理制度规范,压实电商平台和商户的主体责任,督促落实资质审查、信息登记等要求。对违法违规的网络平台和商户,加强排查、识别和查处,维护线上农资市场秩序(省级农资打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抓好农资打假司法办案
  深入追查问题线索,对监督抽查、巡查检查、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等发现的问题产品,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该收缴的收缴,该吊证的吊证,该移送的移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级农资打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据全国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刑衔接工作办法,出台我省贯彻实施文件。充分利用“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和侵权假冒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网,推动案件网上办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畅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检测鉴定、损失认定、案件移送、涉案物品保管与处置等合作渠道,联合开展重大案件督查督办,提升行刑衔接质效,提升农资打假工作合力(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指导各地围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强业务练兵,强化农资打假执法办案力度(农业农村厅负责)。持续开展调研,深入研究解决农资打假刑事审判工作相关重点、难点问题(省法院负责)。举办农资打假案件办理专题培训,持续提升检察机关办理此类刑事案件的能力水平(省检察院负责)。深入研究农资犯罪规律特点,探索研发涉农资领域犯罪数据模型并开展智能应用;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提升侦查破案水平;积极部署打击农资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公安厅负责)。
  六、抓好农资打假宣传引导
  举办2022年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组织农业执法和科技人员深入乡村,普及农资法律法规、识假辨假知识,引导农民合理购买、科学使用农资。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控、低毒农药替代高毒农药(农业农村厅负责)。发布供销合作社农资保供重点企业名单,鼓励发展农资集采集配、直供直销、连锁配送等新模式新业态。发挥供销社系统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启动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鼓励农资企业向前端、后端延伸,开展多种形式为农服务,推动供销系统农资企业加快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升级(省供销社负责)。强化计量法律法规宣传,维护农资市场的计量秩序(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向社会公开一批具有种子、肥料、农药、饲料等农资产品质量检测资质的质检中心信息,为相关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检测服务(农业农村厅负责)。集中公开曝光一批农资违法犯罪案件,为基层执法和司法提供法律指引,对不法分子形成有效震慑(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公益组织、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畅通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农资领域维权服务指导,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省级农资打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抓好农资监管机制建设
  继续推进化肥行业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指导试点企业建成追溯体系(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深入实施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持续保持“3个全覆盖”追溯管理(农业农村厅负责)。引导供销系统做好农资追溯工作,努力扩大中国农资质量追溯平台的推广和应用范围(省供销社负责)。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做好农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公开等工作。推进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状况与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申报、资格审查、评优奖励等挂钩。完善农资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实《四川省饲料兽药生产企业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多次查处、屡教不改的严重失信主体实行“黑名单”管理(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继续推动农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抓好农资打假协作配合
  联合开展农资形势分析、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强化日常监管信息的通报、反馈及共享,及时向社会发布农资抽查结果和预警信息,提升从农资生产、销售到使用的全程监管水平。对群众反映的假劣农资问题,上级部门要持续跟踪办理进度,督促按时反馈结果,必要时挂牌督办,确保办理效果。针对农资“忽悠团”流窜作案、假劣农资跨区流通等问题,加强线索通报和案件协查工作,收到协查函的地区要支持配合,形成一地立案、多地协作、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将农资打假工作纳入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双打工作考核体系,以年度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为依据,重点考核压实属地责任、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执法办案成效、信息数据报送等内容,推动农资打假工作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省级农资打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