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RSS源·手机版·广告服务·服务介绍·投稿中心·收藏本站·设为首页·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交易中心
  • 选肥中心
  • 供应信息
  • 求购信息
  • 招商信息
  • vip报价
  • vip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供应>正文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设备菜市场垃圾制肥机器Y

供应
发布日期:2024-09-03
产品类别:化肥设备
信息编码:2614920378
垃圾分类,听起来简单的四个字感觉so easy。可是,真要都学会也没那么容易,生活中,我们的产生的“垃圾”种类多、数量大,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设备轻轻松松就能解决下面的各种垃圾问题。
什么是垃圾分类?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
? ? ?厨余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鸡骨、鱼刺类)等,其主要来源为家庭厨房、餐厅、饭店、食堂、市场及其他与食品加工有关的行业。
? ? 厨余垃圾:是指家庭中产生的易腐食物垃圾,主要包括菜帮菜叶、剩菜剩饭、瓜果皮核、废弃食物等。
? ? 餐厨垃圾:是指餐饮企业和食堂、餐厅等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和废弃油脂等废弃物。
? ? 可回收物(**资源)是指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
种类:
? ? 废纸类??报纸、纸箱板、图书、图画、杂志、各种本册、其它干净纸张、各类利乐包装牛奶袋、饮料盒(需冲洗晾干)。
? ? 塑料类??各种塑料饮料瓶、塑料油桶、塑料盆(盒)。
? ? 玻璃类??玻璃瓶、平板玻璃、镜子。
? ? 金属类??铝质易拉罐,各类金属厨具、餐具、用具,其它民用金属制品。
? ? 电子废弃物类??各类家用电器产品。
? ? 织物类??桌布、衣服、书包。
? ? 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 餐厨垃圾之外的垃圾,如废弃瓶罐、灰土、卫生间废纸、瓷器碎片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卫生填埋或焚烧的方式,**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种类:
? ? 废弃纸巾、保鲜膜(袋)、零食包装袋或超薄塑料袋、废弃瓶罐、受污染的包装、用完的刷碗布、钢丝球、洁厕灵瓶子等、日常用的1号、5号、7号干电池等。
有害垃圾
? ?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例:废电池、废荧光灯管、**温度计、废油漆、过期药品,灯管还有焚烧物等。

以上信息由  秦皇岛易森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发布,本网站仅提供存储空间

联系方式
王经理
15533530719
免责声明
  1.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肥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化肥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肥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 5,友情提醒:本信息可能存在投资风险,任何关于合作后的收益、回报内容均需谨慎对待,风险责任须自行承担。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6. 6,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7. 7,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451-88003358 电子信箱:info#fert.com(请把#换成@)
农技百科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等15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

  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玩具等15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附后),现予以发布。各地在开展监督抽查工作时可参照执行。旧版同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玩具等15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氮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2年版)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将粒状样品缩分至约1kg、粉状样品缩分至约0.5kg,再缩分成两份,分装于2个洁净、干燥的塑料瓶中。1瓶作为检验样品,另1瓶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 尿素


  表2 农业用氯化铵

  表3 肥料级硫酸铵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8382-2021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
  GB 38400-2019 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 535-2020 肥料级硫酸铵
  GB/T 2440-2017 尿素
  GB/T 2946-2018 氯化铵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4 附则
  本细则首次发布。

  磷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2年版)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将粒状样品缩分至约1kg、粉状样品缩分至约0.5kg,再缩分成两份,分装于2个洁净、干燥的塑料瓶中。1瓶作为检验样品,另1瓶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 过磷酸钙
  表2 钙镁磷肥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8382-2021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
  GB 38400-2019 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 20412-2006 钙镁磷肥(适用于2022年5月1日前生产的产品)
  GB/T 20412-2021 钙镁磷肥(适用于2022年5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产品)
  GB/T 20413-2017 过磷酸钙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4 附则

  本细则代替《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玩具等62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2021年第15号)中的《磷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钾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2年版)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将粒状样品缩分至约1kg、粉状样品缩分至约0.5kg,再缩分成两份,分装于2个洁净、干燥的塑料瓶中。1瓶作为检验样品,另1瓶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 农业用硫酸钾

 

  表2 肥料级氯化钾

 
  表3 农业用硝酸钾

   复合肥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2年版)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将样品缩分至约1kg,再缩分成两份,分装于2个洁净、干燥的塑料瓶中。1瓶作为检验样品,另1瓶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复合肥料
 

 


   表2 掺混肥料(BB肥)


  表3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8382-2021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
  GB 38400-2019 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 15063-2020 复合肥料
  GB/T 18877-2020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 21633-2020 掺混肥料(BB肥)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4 附则
  本细则代替《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玩具等62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2021年第15号)中的《复混肥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