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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垃圾处理设备规格齐全可根据客户需要定

供应
发布日期:2024-08-29
产品类别:化肥设备
信息编码:5537782953
餐饮垃圾处理设备:是以餐厨/果蔬类有机垃圾等为原料(如:果蔬、菜叶、菜根、食品残渣、鸡鸭鱼肉废弃物、虾蟹壳、蛋壳、骨头等),通过压榨脱水、油水分离、微生物高温好氧发酵等综合处理技术,进行可快速分解。把设备设置好参数后即可自动运行,无需人工操作。设备在减量与生化处理的过程中可减掉90%的有机垃圾,污水蒸汽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剩余10%的固体排放物作为有机肥原料用于生态种植养殖。整个处理过程**, 不存在二次污染,符合**餐厨/果蔬类有机垃圾处理的“减量化、**化、资源化"就地处理规范。
餐饮垃圾处理设备工艺流程:
1.预处理系统:分选、称重、破碎、水洗、脱水、输送
2.油水分离系统:自动刮油、气浮装置、加温系统
3.好氧发酵系统:搅拌、加热、通风
4.废气处理系统:生物滤池喷淋、UV光解
5.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生化处理
6.电控系统:现场及远程监控
售前服务:
销售人员解答客户问题,技术工程师为用户提供设备安装场地,根据客户需要安装设备的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设计提供安装方案及图纸
售后服务:
1、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并配合用户做好验收工作。
2、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含:设备操作、保养、维护等)。
3、24小时全天候售后服务。
4、设备问题**免费提供技术指导(故障、维修、保养等)。
5、保修期内设备的正常使用情况下设备出现故障,免费维修服务。
6、保修期外的设备维修,江苏信有达环境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将酌收零件及维修费用,客户亦可与我司续签售后服务协议。
7、降解物处理体系。
8、当设备升级换代后,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参数和品质要求的情况下造成零部件增减或品牌商更换的,恕不另行通知。
作为-家致力于绿色循环经济发展的企业,秦皇岛易森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通过多年技术研发制造的餐厨垃圾处理设备,为餐厨/厨余/果蔬类有机垃圾做了- -次“减法”, 先就地**化、减量化处理,后集中资源化、市场化利用,分发挥餐厨/厨余/果蔬类垃圾资源可**的优势条件,**减少环境污染的同事,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产出有机肥料原料,经二次加工可直接运用于种植瓜果蔬菜或其他植物)。

以上信息由  秦皇岛易森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发布,本网站仅提供存储空间

联系方式
王经理
155335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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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发改价格发〔2021〕1327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电力公司:
  为更好地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工业用电峰谷时段
  为适应电力系统用电峰谷特性变化和新能源快速发展,自2022年1月15日起,将工业用电(含大工业用电和100千伏安及以上普通工业用电)峰谷时段调整为:峰期8:00-11:00、17:00-22:00,平期11:00-17:00、22:00-24:00,谷期0:00-8:00,峰谷平各时段仍维持8个小时不变。
  二、完善大工业用电季节性尖峰电价
  为确保能源稳定供应,保障电网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电力用户主动避峰,提升整体电力系统效能,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自2022年1月1日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电实施夏、冬两季尖峰电价。每年7至8月,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10:00-11:00和14:00-15:00,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同时将17:00-18:00从峰期调整为平期;12月至次年1月,日最低气温达到或低于-3℃时,9:00-11:00和18:00-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夏、冬两季尖峰电价,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
  夏季日最高气温、冬季日最低气温,均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后天气预报发布的南京次日最高温度、最低温度为准,次日予以实施。
  三、有关事项
  积极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落实国家“电力现货市场未运行的地方,要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要求,对市场交易合同(包括直接购电合同、代理购电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市场电价峰谷比例低于电价市场化改革前我省分时电价政策要求的,结算时,用户用电价格按分时电价峰谷(含尖峰)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并以用户到户电价为基础进行上下浮动。
  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分时电价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当地电网企业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并认真跟踪政策执行效果。
  请省电力公司根据本通知规定,尽快组织各地认真落实相关政策,通过营业网点、官方网站、“网上国网”APP、95598供电服务热线、“国网江苏电力”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将政策提前告知相关用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要逐一进行政策解读,同时,加快开展计量采集设备升级和电费结算系统调整工作,确保政策及时执行到位。
  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照新的政策执行。各地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