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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当前正值春耕春播关键时期,肥料销售、使用进入关键环节。为确保春季农业生产用肥质量安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肥料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肥料市场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保障春耕春播正常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肥料市场监督检查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肥料市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是否获准登记,登记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效养分及含量、适用作物等是否与登记证内容一致;是否有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号;是否有转让肥料登记证;备案肥料产品是否有备案号;是否擅自修改标签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劣,无证、冒证和过期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强巡查检查,加大打击“走村串户”“忽悠团”等销售假冒伪劣肥料产品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二、进一步加强肥料产品监督抽查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快对生产、销售登记肥料的抽查速度,提高抽查效率,对群众投诉举报多、问题隐患多的肥料产品和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不合格产品坚决收缴,依法查处,严防假劣肥料流入市场坑农害农,危害农业生产。对已公布的不合格的肥料产品,各地要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的行为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 各地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宣传小视频和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农民购肥用肥的宣传培训。通过曝光一批假劣肥料产品,公布一批肥料处罚案件,正确引导农户举报、防范“肥料忽悠团”“问题肥料”下乡进村,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各地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宣传小视频和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农民购肥用肥的宣传培训。通过曝光一批假劣肥料产品,公布一批肥料处罚案件,正确引导农户举报、防范“肥料忽悠团”“问题肥料”下乡进村,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