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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

2025-04-27来源:本网自媒体用户中心

冀农财发〔2025〕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雄安新区农业农村局、改革发展局、财政局:

为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两新”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5〕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力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经商省商务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扩大报废补贴范围

在国家2024年规定的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9个农机种类基础上,按要求新增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色选机、磨粉机6个农机种类。并结合我省实际,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坚持“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在我省2024年规定的青(黄)饲料收获机、自走式花生(联合、捡拾)收获机、挤奶机、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基础上,新增深松机、平地机、微耕机、喷灌机、薯类收获机、犁、打(压)捆机7个农机种类。

二、测算和提高报废补贴标准

继续实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农办机〔2024〕5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冀农财发〔2024〕12号)中规定的提高报废补贴标准相关政策,并充分考虑运输拆解成本和残值等因素来测算确定我省的农机报废补贴标准。水稻抛秧机参照《补充通知》明确的水稻插秧机报废补贴政策予以支持。报废并更新购置采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6万元提高到8万元。报废并更新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确定的补贴额基础上,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报废并更新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同种类新机具设备为前提。对于新增纳入农机报废补贴范围的其他机具种类,具体补贴额详见《河北省扩围提标后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附件)。

三、加强资金监管

各地要管好用好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和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机具更新补贴兑付,以及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机新购置补贴兑付。要进一步优化补贴申请和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加快补贴兑付,年底前将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及时完成录入和兑付。

四、强化组织保障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基层抓好落实。要立足便民利民和提高效率,进一步优化农机报废回收拆解流程措施,加强对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的培训指导,提升补贴资金兑付效率。要强化政策实施监管和风险防范,紧盯机具回收、机具核验、报废拆解、资金兑付等关键环节,严厉打击信息造假、以小充大报废、一机多地报废、单机多次报废、废件拼机报废等骗补套补行为。要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实施透明度。要加强跟踪评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适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本通知明确的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于2026年1月5日前,将本地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政策实施情况(含资金安排数、申请录入数、实际兑付数、报废更新台套数等),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4月17日

作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编辑:本网自媒体用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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