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4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22年化肥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第二阶段)。
2022年第1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化肥产品283批次,其中,生产领域123批次,流通领域160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T 15063-2020《复合肥料》、GB/T 21633-2020《掺混肥料(BB肥)》、GB/T 18877-2020《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 2440-2017《尿素》、GB/T 20406-2017《农业用硫酸钾》、GB/T 10205-2009《磷酸一铵、磷酸二铵》、GB/T 535-2020《肥料级硫酸铵》、GB/T 20413-2017《过磷酸钙》、GB/T 23348-2009《缓释肥料》、HG/T 4215-2011《控释肥料》、GB/T 35113-2017《稳定性肥料》、GB 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 18382-202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化肥产品的总氮、有效磷、氧化钾、总养分、氯离子、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粒度、有机质、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水溶性氧化钾、硫、游离酸、酸碱度(pH)、水分、硫、游离酸、水不溶物、氟化物、硫氰酸根离子、三氯乙醛、缓释养分量、缓释养分28天累积养分释放率、控释养分量、控释养分28天累积养分释放率、尿素残留差异率、硝化抑制率、亚甲基二脲、总砷、总镉、总铅、总铬、总汞、总铊、缩二脲、包装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山东倍丰盐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亨得利肥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斯科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诺安生态肥业有限公司等4家生产者的4批次产品;阳信县雷家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齐河县刘桥镇庆岭种子经营部、肥城市保丰农资销售中心、宁阳县蒋集镇嘉声农资店、河东区大田农资超市、梁山天富农资销售部等6家销售者的6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总氮、钾、总养分、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砷及其化合物、总铅、总铊、包装标识。其中,标称生产者中化农业生态科技(湖北)有限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标称生产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
特别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