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发布了《关于2024年全省肥料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公布了今年对全省肥料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及种植户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的结果,并发布了2024年全省肥料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据悉,2024年,四川全省肥料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抽检复合肥料、有机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300个产品,实际抽检301个,涉及生产企业110家、经销企业(种植户)161家。
本次抽查的301个肥料产品中,合格产品275个,不合格产品26个,合格率91.4%。其中,复合肥料产品180个,合格172个,合格率95.6%;有机肥料产品90个,合格77个,合格率85.6%;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产品31个,合格26个,合格率83.9%。
不合格产品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总养分含量不足,重金属含量超标,单一养分含量、酸碱度、微量元素以及水分不达标等(详见附件)。
针对本次抽查情况,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提出以下要求:
(一)做好不合格产品后续核查和处置。相关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进行认真核查,责令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及时收回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完成。属于农业农村部门处置的违法行为,及时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立案查处;农业农村部门无权处置的,及时移送本级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肥料监督管理职责,做好重点时期、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的肥料监督检查工作,将本次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配合抽样企业列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名单,加大检打联动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肥料产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肥料企业生产指导。各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肥料生产、经销企业的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宣传引导,督促企业加强质量控制,加快技术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生产,不断提高肥料产品质量;支持企业使用测土配方施肥成果,积极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
请有关市(州)农业农村部门于2025年2月底前将核查处置情况报送省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总站和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2024年全省肥料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
特别声明